建设部日前牵头向全社会征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解决方案”,再次引起人们对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关注,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由于监管不严等问题,此前经济适用房建设已造成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在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指导下,万科公开面向全社会征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解
决方案”,目标直指中低价房的开发建设。“一石激起千层浪”,事情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于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关注。
昨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强调,现有住房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王珏林表示,作为住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各地已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政策基本框架,“为此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然而事实证明,保障体系并没有达到理想效果。”
王珏林强调:“问题并不在于住房体制改革的本身,而在于整个住房保障制度在执行时缺乏规范和明确的标准。”
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房寄托了众多中低收入者改善居住需求的期待。但业内专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诟病也从来没有停歇过。
“经济适用房意义重大,但监管不严等问题使其已对社会资源造成巨大浪费。”王珏林指出,经济适用房的浪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政府设立最低价格或者最高价格,即强制干预价格体系带来绝对损失。“政府提供了一些补贴,原意是想帮助低收入家庭。实际上,这些补贴中有相当一部分既没有转移给消费者也没有给生产者,白白损失掉了。”王珏林坦言,政府对正常价格形成机制的干预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社会财富的损失。
其次,政府为了鼓励开发商开发经济适用房,必然要给与地产商一些优惠政策,如降低批租土地价格,实行税收优惠等,“事实上,这也是国家财富的浪费。”王珏林指出。
为此,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按照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数字,最近三年内计划兴建的经济适用房大约有800万平方米,假定每平方米比市价低1000元,就意味着北京市政府为此送出了80亿元的“大礼”。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经济适用房执行机制不规范,这份大礼并没有给众多中低收入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王珏林认为,目前是以收入来限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但问题是,中国人的真实收入不容易准确测度。这样必然会导致混水摸鱼现象的发生,以致出现了大量有悖于经济适用房制度设计者初衷的现象,如消费者风餐露宿排房号、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开宝马车者入住等。
据悉,虽然北京市政府已经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是夫妻双方或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但后来在实践中发现,购买者的大量资料都是伪造的,并且有一些收入是资料上显示不出来的。比如工资单显示收入不足6万元,但总体的实际收入可能比这多得多,单位开出来的工资证明事实上不能说明真实的收入水准。
“经济适用房没有适用到中低收入者,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浪费。”王珏林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