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连日来,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多名学生家长投诉称,“考分高的学生可以享受,分数低的却没有,这种做法把贫困生害苦了!”(10月15日《大河报》) “两免一补”是由国家专项拨出的专款,用来支助农村贫困儿童上学,这不但是那些贫困孩子的福音,也体现了政府的“执
政为民”的宗旨。可在大刘镇中学,这专款却成了一些“好学生”的“奖学金”。一些本不该享受政策的学生得到了补助,而一些真正的贫困生却不能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待遇。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而言,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无可厚非。可是将国家用于补助贫困孩子的“补助金”私自改变用途的这一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家规定。 对于“两免一补”的资助对象国家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相关规定中也明确指出各地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困难程度,对每个乡镇、每所学校确定不同的贫困家庭学生受益比例,不能平均分配。试问,连“平均分配”都被明令禁止,更何况这种拿“分数”作为“贫困标准”的衡量方式呢?难道说成绩一般的贫困学生连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都没有吗?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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