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0月14日讯
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牟平区的邹某公然藐视法律,带着别的女子冒充其妻子到民政局骗取了离婚证书。记者昨日从牟平区人民法院获悉,牟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因审查不严格、错给当事人颁发了离婚证书而成被告,并最终输了官司。
现年40多岁的邹某与妻子方某均为牟平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孙
家疃人。2004年9月27日,邹某持与方某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与一女子一起到牟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自己与方某的离婚登记,并顺利拿到了离婚证书。
得知事情的真相后,方某要求牟平区民政局撤销该离婚登记,但因《婚姻登记条例》只赋予了婚姻登记机关对胁迫结婚登记案件的撤销权,无权撤销此类离婚登记。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某将牟平区民政局告上法院。
牟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牟平区民政局在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谨慎义务,在方某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为邹某发放了离婚证,所作离婚登记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了《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方某的权益,遂判决对离婚证件予以撤销。(记者
刘海玲通讯员 苏宁雪 余春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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