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临沂市卫生行政处罚首次听证会在市卫生监督所举行,吸引了许多市民参加。据市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人士介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两万元以上罚款时,受罚当事人有权提出听政申请,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在15天之内必须举行听政。
据了解,今年4月25日、6月14日和8月22日,市卫生监督所对临沂市某工厂进行了卫生监督。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这家工厂现有的1000多名职工中,接毒接害人员竟然达到400余名。另据调查,该工厂厂区建设前没有按照规定提交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而擅自开工。最后,市卫生监督部门向其开出了一张10万元的罚单。
(记者安宁)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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