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教练车行车秩序城市道路及公路:教练车禁驶 本报讯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规范教练车的行车秩序,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自即日起禁止教练车在市内七区城市
道路和公路上行驶。 近期以来,随着我市学车热的逐渐升温,部分培训队甚至将城市道路和公路当成了“培训场”,这不仅造成了交通事故隐患,堵塞了交通,有的还引发了交通事故。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教练车辆1200余辆,其中七区有教练车辆813辆。为规范教练车辆行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对全市教练车辆作出了相关规定。一是市内七区所有城市道路和公路,未经批准,禁止教练车行驶。二是教练车确需在市内七区城市道路或公路上行驶的,须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三是对未经批准,擅自在上述道路行驶的教练车辆,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周江波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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