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青岛银监局成立两年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监管”的宗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截至今年8月末,青岛辖区银行业各项存款达2634
亿元,各项贷款达2165亿元,比2003年6月末分别增加794亿元和501亿元,增幅分别为43.2%和30.8%。
与此同时,银行风险明显降低。到今年8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比率为6.35%,比2003年底降低13.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82个百分点;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充足比率大幅度提高,已接近或超过国际上资本监管规定标准;银行经营效益大幅度提高,2004年辖区银行业当年实现扭亏为盈,实现账面利润32亿元,今年前八个月又实现账面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266%。
促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金融机构的多少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区银行业发展的水平。
2003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相继设立青岛分行,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顺利开业;2004年,恒丰银行入驻青岛,华夏银行青岛支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青岛代表处升格为分行;2005年,青岛银行业再添新军,批准组建了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和新韩银行青岛分行,并将于年内开业。两年内共有4家中资银行机构、2家外资金融机构入驻青岛,是我市历史上入驻银行机构最多的时期。这与青岛银监局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上的支持,并努力创造条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中外银行机构落户青岛有着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
此外,青岛银监局还积极支持辖区商业银行整合机构资源,提升服务功能。两年间,共批准新设和升格支行80个,储蓄所升格分理处119个,迁址更名107个,撤销低效网点199个,批准或备案同意开办自助银行服务网点72个。截至目前,青岛地区已设有各类分行级银行机构31家、营业网点1343个,形成了一个法人银行机构资本较为充足、各类机构比较齐全、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银行业组织体系。
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力度
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银行的信贷支持,驻在青岛就要为青岛的经济发展服务。正是认识到这一点,青岛银监局密切关注辖区经济发展变化,强化窗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灵活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辖区经济金融发展变化的跟踪监测与分析,及时引导信贷资金投放,2004年7月起,青岛银监局开始建立青岛银监局月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组织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部门、企业和部分专家,按月分析辖区经济发展与银行贷款变化情况,对贷款增幅出现下降的商业银行,及时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谈话,深入分析贷款下降原因,引导其均衡投放贷款,防止信贷增幅回落给辖区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青岛银监局根据青岛辖区经济发展特点,确定了信贷资金重点支持的产业、行业和项目,突出支持了我市“三大特色经济、四大工业基地、五大产业集群”和农业、高科技产业、交通、能源等薄弱环节以及奥运比赛场馆、大炼油、跨海大桥等建设项目。为切实支持我市经济的产业集群化和企业集团化发展,青岛银监局指导青岛市银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了《青岛市银团贷款业务规范》,更大程度地满足了大企业、大项目的资金需求。
为积极推进小企业贷款产品和制度创新,改善对小企业的融资服务,青岛银监局按照银监会出台的《银行开办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及时督促和指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或落实适合本行情况的小企业贷款业务模式和实施细则,采取自主灵活措施,大力进行小企业贷款产品和机制创新,开发适应不同需要与选择的金融产品及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小企业贷款需求。同时,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努力改善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服务。
强化风险监管实现不良“双降”
两年来,青岛银监局始终坚持以风险为本的监管,不断强化风险监管的各项措施,有效促进了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该局加大了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和损失拨备情况的监管力度。督促城市商业银行认真落实资本充足率分年度达标规划,积极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和资产结构,不断提高自我补充资本能力;积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其认真做好不良资产置换工作。坚持审慎监管原则,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金。今年前八个月全辖新提各类损失准备金4.96亿元,余额达到27.7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商业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青岛银监局加强了贷款分类偏离度考核,通过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各银行机构贷款质量真实情况,将检查结果与各机构自行确定的不良贷款情况进行比较,计算出各行的偏离度,并据此要求有关银行对贷款质量分类进行调整。建立了辖区不良贷款处置情况统计制度,按期对辖区不良贷款处置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建立了辖区大额授信和重大违约事项统计制度,按月收集、分析、汇总1亿元以上大额客户授信情况和房地产、汽车零售贷款违约情况;加强了辖区银行贷款集中度风险的监测与分析;建立了监管台账制度,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重点业务风险、重点监控机构等纳入台账管理。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预警功能,对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反馈和提示,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截至2005年8月末,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26.69亿元,比2003年末减少212.19亿元;不良贷款率6.35%,比2003年末下降13.61个百分点,连续两年实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双降”的目标。本报记者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