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今晨六点》报道,“天亮之后,我将被处以极刑。虽说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重罪,但警官们一点不歧视我,始终把我当成亲人……这种恩德使我终生难忘。目前我的身体还很健康,为了报答警官的教育之恩,我愿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国家。”这是莱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长刘学仁昨天 清晨收到的一封感谢信,这封信的作者李某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在临刑前夜他留下了这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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