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打假合作提速
-特约记者/林间
包括打击假“万艾可”的“越洋行动”在内,中国公安部公布了旨在改善中国知识产权环境的“山鹰”行动第二批80起公安部督办案件,这被认为是中国政府为创造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良好氛围的具体努力。
当美国新任国际知识产权执法
协调员克里斯·伊斯雷尔听说中美双方联手破获了假“伟哥”一案以后,心情愉悦地将此归功于中美双方相关机构的多方努力。
中国政府方面也同样因为这次顺利的合作而感到愉快。自从2005年5月美国国会开始准备提交议案将中国侵犯知识产权问题提交世贸组织裁决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希望能为两国顺利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谈判营造良好氛围。文化部一位官员透露,中国政府为此甚至将9月份的工作重点放在了打击国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上。
伊斯雷尔的职位是2005年7月22日由美国总统布什亲自宣布增设的。这个职务的职责是领导国家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委员会,专门负责协调美国政府内部各种力量,来制定政策和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的立法。
尽管布什在任命伊斯雷尔时并没有做过多的说明,但7月11日,中美双方在北京召开了2005年度的中美商贸联委会,其间达成了一系列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协定。10天之后,伊斯雷尔的上任似乎不仅仅是一个巧合。
9月中旬,伊斯雷尔第一次海外出访选在了中国,中国无疑是他的工作重心。关于中美之间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方面的合作、博弈、讨价还价问题,双方政府都在小心翼翼地寻求着解决之道。
知识产权与贸易摩擦
“我们当然非常重视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但是我们认为很多政策并没有得到贯彻实施。同时,地方政府对此的认识和中央政府相差很大。”一位美国官员曾字斟句酌地向新闻媒体说。
颇令人玩味的是,近两年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突破,都是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上获得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俨然已经成为中美在知识产权方面讨价还价的最好场所,而知识产权,则和贸易摩擦、市场准入等其他问题一起成为双方研讨的筹码。
在2004年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国副总理吴仪化解了中美当时一系列贸易摩擦,随后表示,中美新达成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内容:制定有法律权力的司法解释,降低对侵权行为刑事处罚的门槛,并对各种侵权行为有明确的界定。
国务院成立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吴仪任组长,主要是检查督促执法情况;在全国开展统一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侵权行为;扩大音像产品的市场准入,使更多正版产品进入中国销售;中央政府督促地方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开展全民教育,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6月初,临时变更计划来到北京的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对当时正在风口浪尖上的纺织品贸易问题轻描淡写,反而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频频发难:“对美国来说,保护知识产权不是一个可以谈判的问题;中方的许诺和原则必须产生切实的成果。而现在,就是向美方展示这些成果的时候了。”
古铁雷斯的强硬与今年的“特别301报告”呼应。在这份今年4月29日发布的报告中,美国将中国列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和“306条款监管国家”。美国执行贸易署指出,虽然中国政府已经加强保护知识产权,但造假的程度仍然令美国无法接受。
美国首次威胁将向世贸组织控诉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对此,商务部副部长、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张志刚说,“我对美国政府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深表遗憾,因为它不符合事实。”
在7月11日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之前,外界曾对结果颇多猜测,其中一种认为可能会出现中国“以知识产权换纺织品”的情况。有分析人士指出,纺织品对于美国来说并不算重要部门,但涉及的中国就业人数众多,因此美国死抓住纺织品问题不放,无非是希望在中美双方的经贸谈判中增加一张好牌。
结果,在7月11日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继续达成多项协议,将今后一年的工作设定在政府软件采购和盗版音像等领域,而纺织品问题的纵深谈判在此后也陆续启动。
中美贸易摩擦最频繁的两年,反而成为了中美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最为密切的两年。
中美利益仍存在分歧
张志刚曾经展示了中方专项行动一年来所取得的数据:“工商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4189件,罚款1.57亿元;新闻出版、文化、版权、公安部门等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盗版品1.67亿余件,打掉非法光盘生产线24条,取缔非法印刷窝点2960余家,“全国公安机关已成功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00余人,涉案总价值逾8.6亿元。”等等。
但是前述美方官员表示,与这样惊人的数字相比,美方更愿意看到中国出现一个“杀鸡儆猴”的典型大案,“不用太多,一个就够了,案子规模大,判刑重,才能震慑住企业和个人。”也许正是这种思路,让美国特别关注此次假“伟哥”一案。
知识产权保护在每个国家都涉及到众多部门,中国政府去年设立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就涉及包括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高法院、高检院等12个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而做为美方的高级官员,伊斯雷尔需要协调的部门包括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商务部副部长、司法部副部长和刑事部、美国贸易副代表、海关总署署长、负责经济、贸易和农业事务的副国务卿和负责国际贸易的商务部副部长。
另外,按照中美去年和今年先后达成的协议,中美两国政府还在使馆内分别增设了知识产权专员以推进对方政府工作。
尽管中央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展现了很高诚意,但地方政府和企业依然对此心存疑虑。一位药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表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当初发展的时候,都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相对宽松的年代,这有利于知识技术的传播利用,凭什么他们发展起来之后,就对发展中国家如此严苛!”
“知识产权问题的根本问题在于我们是发展中国家这一背景”。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赵春山秘书长说,“发达国家科技具有优势,他们自然希望享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发展中国家就会吃亏一些。”
由于不少国内企业和专家都认为如果中国政府目前对知识产权“保护过度”,可能不利于国内企业发展。所以中国政府一直在各种场合反复声明,“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与其他国家的举动无关。”
据了解,目前除了美国以外,欧盟也为呼吁中国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其实中国加入WTO之后,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已经基本完善,“不少量刑甚至重于发达国家,”一位商务部官员说。但是多位中美官员证实,目前中国法院在具体的判决和执行时尚有困难,这也会成为中美今后努力合作的一个方向。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透露的信息,目前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仅有2000多家,仅占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专利。因此中国政府在逐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政策的同时,不得不顾及到这些缺乏知识创新竞争力的企业。
一个有趣的消息是,最近一期的美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刊出了“2005年全球50位知识产权界最有影响人物名录”,吴仪继去年之后,又一次位居首位。中国本次共有4人入选,其他3位是:最高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郑成思和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处处长李群英。一个简单消息,能看出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界所引起的关注。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领域,似乎已无后退的余地。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