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从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目前山东省已经确定第二批共计7家企业年金试点单位。此次新增的7家试点单位包括: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沂市新华书店、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
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为职工建立的一种提高职工退休生活保障水平为目的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属于企业内部的福利计划,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在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领取,不得提前提取。出境定居人员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可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杨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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