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昨天,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召集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城中村三方面的人员进行了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的培训,以进一步规范现有城中村的改造。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
求,村庄改造要“改出一片新居,改出一批产业,改出一片景观。”
据介绍,城中村是在城市规模迅速扩大过程中产生的,这些区域基础设施缺乏、治安状况欠佳,环境脏乱差,急需改造。我市规定,滨海大道沿线两侧各一公里内的旧村改造必须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七区和五市的市区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必须报市政府备案后才能组织实施。城中村的改造以房地产开发为带动。据了解,市内四区现有城中村72处。
城中村改造:规划
城中村改造“经济、景观、居住”三统一。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要突出主题规划、大区域规划和延伸规划。统筹考虑村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编制高起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不影响景观和环境保护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改造区域容积率、空地率,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城中村改造:土地
城中村改造中,集体经济组织和无审批权限的部门不得擅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非农用途土地协议。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村民的就业安置、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以及经济发展,确保专款专用。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城中村改造:开发
城中村的改造由政府组织实施,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毛地出让为主,鼓励和吸引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参与改造。
开发建设应当兼顾各方面利益,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合理安排村民安置、产业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
城中村改造:保障
要从土地级差收益、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和集体资产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村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将失去土地的当地集体组织成员逐步纳入社会、养老、医疗保险范围。另外,要因地制宜多开拓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
城中村改造:监督
我市规定,各区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负总责。应当制订统一且符合绝大多数村(居)民意愿的改造政策,成熟一片,开发一片。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向广大村(居)民公开涉及其利益的事项,接受监督。
凡未充分征求村(居)民的意愿,未取得大多数村民同意,进行拆迁改造,或者由于官僚主义,工作不主动细致,政策执行混乱等,导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并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要严格追究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记者芦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