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根据国务院规定,2005年国庆节放假7天(10月1日至7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10月8日、9日上班。企事业单位可
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市政府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强保密、保卫和防火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确保节日安全。(记者 刘玉波)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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