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秋节,但在一家饭店里打工的小伙子李用(化名)却守着5盒月饼发愁。“单位让我们推销月饼,如果推销出去,所得钱款就是自己的工资,否则月饼就得留下自己吃,这个方法合理吗?”昨天,李用拨通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向记者讲述了这件窝心事。
月饼抵千元工资
23岁的李用在李沧区的一家酒店打工。李用告诉记者,今年中秋节前夕,酒店里自己生产了大量礼品月饼,但只卖出了一部分。“为了将滞销的月饼销售出去,单位领导给每名员工发放了5盒礼品月饼,每盒价值200元。领导规定,员工们必须将月饼推销出去,否则就得员工个人‘消化’,钱款由单位从工资中扣除。”李用说,当得知单位发放的月饼抵工资的消息后,他有些窝囊。他说,自己是一名外来务工者,在青岛根本没有什么亲友,他不知道这些价值1000元的月饼该卖给谁。
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李用所在酒店的经理王先生,“我们也是出于无奈。”王经理解释说,每年中秋节,酒店都会自制一些月饼答谢客户,但没有想到今年中秋节到来时,客户们对月饼根本不“感冒”,所以导致了月饼积压,“如果不设法将月饼尽快销售出去,等到中秋节过后,这些月饼将一钱不值。”王经理说,他们制定了许多“优惠”措施,鼓励员工推销月饼,用月饼抵工资,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此举违反劳动法
用月饼抵工资的做法合适吗?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源丰律师事务所的赵振雪律师,他介绍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每月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否则将视为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事,并索要自己的合法所得。记者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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