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 记者 赵仁伟
新学期刚刚开始,悲剧却已经发生。
9月5日,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一村办幼儿园发生教室屋顶坍塌事故,有十几名学生当场被掩埋在废墟中,最终造成教室中的儿童1死3伤,死者只有5岁。
就在不久前的8月10日,郓城县黄安镇中学两名教师利用暑假,私自租
用一废弃厂房办补习班,不料厂房坍塌,造成17名学生伤亡,其中3人死亡,14人受伤。
中小学生人身安全问题,牵动着家长、学校、政府及社会的每一根敏感的神经。而一幕幕带血的悲剧,直接刺痛着每一个人的心。在这些安全事故的背后,不管天灾还是人祸,都值得追问和反省。
5岁男童,生命之花摧折在生日前一天
9月6日,是怀小明(化名)的5周岁生日。然而令所有人想不到的是,在他生日的前一天,也就是9月5日,他的生命旅程戛然而止。
9月5日早上7:50分左右,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怀庄村村办幼儿园的教室里,一名女老师和近20名孩子正准备上课,不料一块屋顶却在此时塌了下来。孩子们还没回过神来,废墟已将他们包围。女老师情急之下,从废墟中抱起一个受伤的孩子冲向村卫生室,闻讯赶来的其他教师和村民随即展开救援,将孩子们从坍塌的教室中扒出。然而,怀小明因被屋顶的大梁击中,最终不幸离开了人世。
记者赶到现场时,这间教室已被彻底拆除。尽管许多孩子伤势不是很严重,但由于受到突如其来的惊吓,他们大都表现出情绪不稳的症状。而家长和当地村民仍沉浸在巨大的震惊和困惑中。
据参与事故救援和调查的当地政府负责人分析,事故原因初步判断是教室屋顶的一根横梁与墙体接合部位因雨水长期侵蚀发生腐烂,最终无法承重导致坍塌。记者了解到,这间教室建于1990年前后,多年来一直用于当地小学老师的住宿和办公。去年初,幼儿园搬进去之前,曾进行过翻修,更新了屋顶的部分檩条,但大梁没有更换。而正是这根陈旧的大梁,最终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镇政府负责人介绍,这间教室翻修工程是谁负责施工的,是不是豆腐渣工程,到底谁将为此负责,这些问题都正在调查过程中,最终定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事件发生后,济南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立即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确保不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同时,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负责,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到人,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预案,对发现的问题、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不得漏报、瞒报、错报。
教师私租厂房办补习班,房塌人亡酿恶果
而暑假期间发生的另一事故更是令人震惊,让人既痛又恨。
山东郓城县黄安镇中学教师管圣檀、曹鲁凤利用暑假,私自租用一废弃厂房办补习班,8月10日9:30左右,厂房突然坍塌,造成17名学生伤亡,其中3人因抢救无效死亡,2人重伤,12人轻伤。
校舍危房将直接威胁孩子们的安全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直接责任人管圣檀、曹鲁凤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为补习班提供场所的吴长平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郓城县监察局严格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执行政策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郓城县黄安镇梁庄小学校长李兆科、黄安镇中学校长张立振分别给予了行政撤职处分。同时,郓城县委、县政府还责令郓城县教育局、郓城县黄安镇党委、政府写出了书面检查。
菏泽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教师私自举办补习班造成的刑事案件,是用学生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惨痛教训,暴露出一些地方在教育管理和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这起事件发生后,菏泽市已要求,要组织力量对学校危房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狠抓建筑质量,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确保所有学生不在危房内上课。另外,还要求各地对学校危险设施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根据季节特点、天气状况,确定防范重点,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有多少危险在孩子身边?
去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翻开媒体记录,许多惨剧还历历在目:
2005年5月28日,广东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发生一宗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载着十几名幼儿的幼儿园接送车失控坠入埠头村内溪,现场有四名幼儿(2男2女)溺水死亡,另有一名19岁的女教师经抢救无效死亡。车上另有7名溺水幼儿幸运地被村民救起。
2005年3月8日,山东临沂经济开发区一幼儿园一辆金杯面包车在乡间行驶时突然起火,最终造成12名儿童死亡。
2004年9月20日,山东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伤20多名小学生,并劫持一名女孩为人质,幸亏被警方成功解救。这名男子最终被判处死刑。
学校已经成为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的重点地区
而最近卫生部公布的数字显示,学校已成为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的重点地区,今年二季度学校共发生食物中毒20起,中毒人数1256人,死亡一人。
交通车祸、歹徒行凶、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事故、跌打摔伤、建筑安全等等事故,给师生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伤害,也促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对事关重大的校园安全问题加强监管和防范。
教育部今年6月再次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六条措施,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对由于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这六条措施分别是:——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的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
——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
——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校园安全需立法,安全教育是根本
校园安全问题已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许多地方开始着手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以山东省为例,近年来这个省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四年累计筹集专项资金27.7亿元,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597万平方米,消除面达到80%。
另外,一些地方则开始探索通过立法来解决校园安全问题,以此来增强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从而避免校园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据悉,辽宁省法制办日前就《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也是辽宁省首部关于校园安全的法规。“条例”中除对学校及周边设施、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有关教育专家表示,除了政府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措施外,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才是解决校园安全问题的根本之策。从对许多伤害事件的原因分析来看,大多数校园意外伤害事件是由于麻痹大意、行为不当引起的,并非不可预防、无法控制。只要家长和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提到重要的位置,注重中小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训练,许多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