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覆海 本报通讯员牟可 周立勋
在山东济南街头,经常可以看到“最高价收药”的小广告。到底是谁在收药?他们收药做什么?收药活动为何如此猖獗?对消费者有什么危害?记者根据几个在济南多条街道上都可以见到的手机号码,与药贩子取得了联系。
日前,记者以卖药的名义约一名药贩子见面
。记者事先准备了几盒治疗高血压的药品用作“交易”。到达见面地点后,却始终不见药贩子露面,就在记者准备离开时,一个剃着小平头的中年男子突然蹿到了记者面前,并且立即拉记者进入路边的一个小树林。
见面后,记者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药品,生产日期是2003年4月份,有效期到2006年3月。“小平头”看了后操着浓重的东北口音告诉记者他要不了这药,因为药不是“好号”。他告诉记者所谓的“好号”一般是指2004年下半年生产的药,特别是指2004年8、9月份以后生产的药。生产日期和药品批号在这之前的药他们一概不要。之后,这名“小平头”多次打电话给记者,说如果有药要卖的话就直接和他联系,他可以上门服务,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拿着上回没有“卖”出去的几盒药品,记者联系到了第二名药贩子,一名自称来自吉林的中年妇女。见记者的药品批号是2003年,她刚开始同样表示不要。记者不断和她“套近乎”,最后她以每盒13元钱的价格把这些药收了下来。原先在电话里讲好的每盒32元的价钱在此大大打了折扣。而药品的实际价格是48元。
记者随后假意告诉她家里还有许多药要卖,她立刻问记者有多少药。同时她向记者夸耀说,她和多名济南本地市民建立了长期收购关系,每个月都能收几千块钱的药,其中有一个家住大观园的主顾每次都能给她从医院开出2000多块钱的抗癌药。临走之前,她还特地给了记者一张名片,名片上面写着“收购各种药品。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34××××××××”,下面列着从地奥心血康、速效救心丸到气管炎片、斯达舒等80余个中成药和西药名。
和这些药贩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记者了解到,在济南从事药品收购的人主要来自东北,他们收药的对象主要有三种人:一种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现在很多单位都给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放在医保卡上的钱取不出来,一些人就去药店买药,然后转手卖给药贩子换成现钱。另一种是享受公费医疗报销的人,这些人可以在医院多开药。第三种就是医院的医生,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从医院开药卖给药贩子。
记者曾经在齐鲁医院外面碰到一个自称名叫张泉的药贩子,在他提供的名片上,可以看到针剂、保健品、生物制品也在他们的经营范围之内。可以说这些被收购的药都是大众药、高价药。
让人吃惊的是,据一些药贩子透露,他们还收购和倒卖麻醉药品。药品收购的标准有三个:一是看药品批号,基本上要2004年8、9月份以后生产的。二是看药品包装,要新包装,不要脏的,不要包装上面有字的。三是看里面的药品,检查一板上有没有缺粒的。在收购价格上,每个药贩子给的不一样,但大体上是药品原价的50%~60%。对于一些常规药、市场急需药,如果卖家能够“整条”拿给他们的话,药贩子也会适当提高价钱。
至于药品的流向,记者从药贩子口中得知:一是山东德州、滕州的农村诊所;二是吉林长春、辽宁沈阳的大型医药批发市场。前者主要是低档药、低价药的市场,而后者则是高档药、高价药的主要市场。药品从这些药贩子转手的价格一般是原来价格的70%~80%。收药与卖药之间20%~30%的差价就是利润之所在。他们从来不积压药品,收回来的药达到一定数量后,马上就通过铁路托运等方式运给外地的老板。而幕后老板一般都是在外地遥控指挥这些药贩子进行收药活动。药贩子的收入则完全来自收购药的提成。
为了逃避打击,这些药贩子一般都行踪诡秘,并且有严格的“行规”,他们从来不告诉外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址。每次出去收药的时候,他们都会和自己的同伙随时保持联系,在记者和一名药贩子的几次见面过程中,都有电话打过来询问她有没有事。同时这些药贩子和卖药的人也是单线联系,一名药贩子就经常以安全为由叮嘱记者不要和其他的药贩子联系。
延伸阅读
法律处罚“无关痛痒”?
高价收药作为一种无证经营,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的流通秩序,是一种违法行为。2004年7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出《关于加强对非法收购药品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打击非法收购药品的工作常抓不懈。
然而,国家法律在惩处这些药贩子的收药活动时,又显得力度不足。而药贩子所从事的收药活动的隐蔽性、分散性和流动性特点更是给查处行动增加了许多障碍。济南市药监局稽查大队张队长说,今年稽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已经出动了十几次,其中有三四次在现场抓到了药贩子,可往往苦于证据不足,最后不了了之,最多就是对这些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没收药品。山东省药监局市场处的刘处长说,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对这一现象高度重视,但现在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厉打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这些收药活动只能视为无证经营,处以没收药品和罚款,这些处罚对药贩子显得不痛不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