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管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展开。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管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按照整建制移交的原则,在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对原属于省管企业的106所中小学和11个公安机构的移交工作。副省长王仁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移交地方管理的中小学和公安机构,将
按照移交资产无偿划转的原则,以移交时实际占用资产数额或企业账面数为依据,实行无偿划转;移交人员以2004年12月31日的在职人员数为依据,对具有相应职(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经当地政府审核后纳入移交范围。中小学离退休教师一并纳入移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