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机驾照吊销两年内再驾车可被拘留
晚报讯
昨天,市北区3名酒后驾车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驾驶员被吊销驾驶证,这意味着3人在两年内无法取得新的驾驶证,一旦驾驶机动车上路,交警可以无证驾驶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自今年8月份以来,市北交
警大队针对酒后驾车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有34名违法驾驶员依法接受了处罚,但仍有9名驾驶员没有到市北大队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关于交通违法者须在15日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吊销其驾驶证的规定,日前,市北交警已对超过期限的3名驾驶员启动了吊销驾驶证的司法程序。据悉,对酒后驾车拒不接受处罚,超过规定期限的违法驾驶人予以吊销驾驶证,在我市交警部门尚属首次。
据了解,市北交警正在对即将超限的另外6名驾驶员展开调查。交警部门提醒这些驾驶员尽快到交警市北大队接受处理,逾期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
(曹为鹏于昕宫亮)
尚未接受处理驾驶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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