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精神卫生法草案日前已经起草完成。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分析精神卫生立法必要性时说,精神卫生问题既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由于大多数的精神障
碍至今病因和发病机理不明,缺乏有针对性的防治手段,一旦患病治愈率低病残率高,不仅对患者本人及其家庭造成沉重负担,对社会也具有潜在的危害性。长期以来,我国广大精神障碍者饱受疾病痛苦和偏见歧视的双重折磨。 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均表明,尽管精神障碍者的基本公民权在宪法等法律中已经有所规定,但仍需要通过精神卫生立法来予以重申、强调或者进一步明确。草案对精神障碍者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精神残疾者的权利和福利、知情和决定权、通讯、会见和隐私权、特殊治疗手术的知情权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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