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贵阳市两城区跨学年收取借读费1300万元。为此,几位人大代表奔波近半年,经有关部门干预,这些违规收取的费用终被勒令清退。实际上,所谓“借读费”就是变相的“择校费”。 据介绍,2004年国家就已明确,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违反规定跨学期收费,贵州省
和贵阳市的物价、教育、财政部门于当年联合发文规定:借读费须按学期或学年向学生收取。 抽查表明,贵阳市两城区中小学去年秋季入学时都存在跨学年收取借读费的情况:云岩区招收借读生1930人,借读费收取总额1100余万元;南明区招收借读生675人,收取借读费284.5万元;市属9所中学初中招收借读生人数165人,收取借读费42.4万元,其中应退费23.6万元。而这些跨学年收借读费的 又多是一些热点中小学。 杜绍林等几位人大代表认为,这些城区学校按最高标准收取了借读费,小学一次性收取6年、中学一次性收取3年借读费。这不仅严重违反规定,更增加了家长的负担。更何况,收取借读费本身就不合理。 在几位人大代表的调查过程中,不少学校辩解说,跨年度收取借读费是经家长同意的,且签订了承诺书。代表们认为,这些承诺书多属“不平等条约”,“学校召集家长开会,说上面要检查收借读费问题,请家长们写个承诺书,表示是自愿交纳跨学年借读费的。试问,家长们敢不写吗?” 编辑快评:每逢秋季入学,择校便成为家长们的头号难题,这多收的1300万元背后,掩藏的是“热点学校门槛挤破,薄弱学校门可罗雀”的鲜明比照,更折射出当下义务教育的种种怪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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