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31日讯(记者周爱宝通讯员杨学良)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了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山东在全省大力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并规定今年确保该类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从明年起,对每个新增类似家庭,确保登记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稳定就业。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总工会等7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平安山东”、“文明山东”以及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列入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所谓“零就业家庭”,系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或虽有一人就业,但就业不稳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实行挂钩帮扶责任制,工作人员与“零就业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通过开展政策、服务、培训、岗位“四直通”活动,提供全程就业服务。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不限次数的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实现服务直通;提供培训信息,帮助落实一次免费培训,实现培训直通;提供岗位信息确保他们不挑不拣1个月内上岗,实现岗位直通。
在扶持措施上,政府投资兴办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积极倡导用人单位向“零就业家庭”开展献岗位活动。就业服务机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可将“零就业家庭”成员直接派遣到各类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负责代缴社会保险和代发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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