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日渐普及,网络的作用已经渗透到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网上商店、网上拍卖等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多元化,也出现了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网上赌博、网上诈骗等不法行为。为遏制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将用户的网上活动纳入安全管理之中,创
建健康的网络环境,青岛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探索实施用户备案制度管理———自7月下旬以来,给全市网站逐一建立“户口簿”、并逐步发放“e网平安”备案图标,有效规范和促进了我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网站备案与公民户口类似,可以说备案制度是信息社会的户籍登记制度,备案是互联网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提高备案率、使我市所有网站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的管理视线,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创建了一套集资料备案、图标识别、后台验证于一体的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系统。该系统的推出,实现了全程无纸化网上备案,方便了广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网站),提高了备案率,而且经过备案单位多级审验,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备案管理系统投入使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有2900余家网站备案,并且有1200余家的网站上粘贴了“e网平安”备案图标。
我市公安网监部门在实施网站备案中坚持“四结合”,以有效规范和引导我市互联网网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网上备案与实地走访检查相结合,确保电子商务的诚信。对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报备的网站,网监支队逐一进行审核,对开办网上商店、网上拍卖等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的网站,则到其公司注册地进行现场检查,落实其工商执照、法人的有关信息,督促其诚信守法经营。二是加强对经营性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的缩写,即网络内容提供者,指的是在网络上提供各种服务内容的厂商)的管理与利用技术手段搜索相结,确保我市网站信息准确、全面。我市有经营性ICP46家,他们目前所做的网站约1600余家,约占全市网站的40%,并且各经营性ICP在不断地扩大其业务,对此,网监支队着力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管理,要求其每作一个网站就及时在网上备案。同时,网监支队定期使用搜索软件,对本地IP地址进行全面的扫描,搜索提供WWW服务的网站,追踪其网站所有者的具体资料,督促其到公安机关来备案。三是网站备案与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培训工作相结合,提高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在备案的同时,网监支队根据用户网络规模的大小和安全保护等级,对其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网络安全的培训,强化这些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其信息安全与网络运行安全。四是宣传服务到位与加强依法打击相结合,确保我市互联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明显减少。网监支队在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市公安局政务网及青岛新闻网登载了备案的法律依据、备案的程序等,扩大知晓面,使网站主动进行备案。网监部门对发现未备案的用户,向其发出《备案通知书》;对拒不备案的用户,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6个月以内的处罚;而且加强对全市网站的日常监控,一旦发现有传播有害信息、欺诈消费者的恶意网站,及时切断其互联网接入,依法惩处。如网监部门对因管理不善而贴有色情文章的“四海网络”给予了责令限期改整的处罚;对利用点对点网络传播色情信息的3QPLY网站予以取缔。言兼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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