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患上乙肝,休学治疗一年,后经医院开具证明建议复学。但他到学校报到时,却遭遇尴尬。经协调,学校和家长达成意见,学生再次到医院复查——如果复查合格,学校将接收他。
家长:儿子乙肝治愈了,却不能上学
前日上午,家住郫县团结镇的衡先居向本报反映,他儿子衡浩千因
患乙肝于今年初在就读的398厂子弟校开具了休学证明。经过治疗,衡浩千和他拿着四川省荣军医院出具的“因肝功损害休学治疗,现已治愈……建议复学”的证明,到学校要求恢复学籍,却遭遇校方的刁难。
衡先居称,他们刚到学校时,负责人要求再次到医院复查,他当即予以拒绝。随后,学校又要求他们到郫县教育局盖章同意。父子俩赶到郫县教育局,教育局教育科在诊断证明书上签上了“按医院意见复学”,但当他们将证明书拿到学校后,校方负责人还是不愿意让衡浩千复学。
对于校方的做法,衡先居感到十分愤怒,“我怀疑校方歧视他(指衡浩千)患过乙肝。”
学生:我会用法律讨回我读书的权利
记者在校门口见到了父子俩,并随衡浩千来到他曾经上学的教室外。看到自己以前的同班同学在里面学习的场景,衡浩千说:“爸爸为了给我医病,挣钱很辛苦。我真的很想读书,想多学知识,以后有知识,就能很轻松挣钱了。我应该属于这个班集体,不知道学校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心里不是滋味……”
衡浩千表示,如果学校确实不愿意让他这里上学,希望校方能介绍他到其他学校,“如果不行,我会用法律武器讨回自己读书的权利。”
同学:我们非常欢迎他回到班集体
记者在校内采访了一些同学,一位曾经和衡浩千一个班的李同学说,他知道衡浩千因病休学的事情,他认为只要衡浩千的病治愈了,就可以来上学,“我们非常欢迎他回到班集体!”其他同学也纷纷表示,他们不会因为衡浩千患过肝炎就歧视他,希望学校能同意衡浩千能回到学校读书。
教育局:我们管不到企业办的学校
郫县教育局教育科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虽然出具了证明,要求学校接受学生,但由于398厂子弟校是企业办学,该校与教育局的关系是“学籍挂靠郫县教育局,业务上指导”,因而“教育局实际上管不到这个学校”。
学校:若不具备传染性,学校可接收
在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记者见到了学校的校长杜增俊和副校长苏小平。苏小平称,25日下午,衡先居父子来到学校,学校看到其出示的一张复查证明上有微弱的传染性,遂要求其重新到郫县人民医院复查,“如果确认没有传染性,学校随时接收。”
这张复查证明,衡先居并没有给记者出示。经过协调,衡先居昨日上午带着儿子到郫县人民医院进行了复查。本报将继续跟踪此事。 本报记者 余宰贵 摄影报道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