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部污染防治法出台造成扬尘污染最高罚10万 晚报讯 昨日重庆市首部污染防治法规《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规定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就要对尘污染防治实行问责制:治尘不力,问责行政首长;造成扬尘污染,最高罚款10万。
《办法》规定,施工扬尘污染,责令停工,最高处以2万元罚款;露天堆场和仓库的扬尘污染,最高罚款5万元;锅炉、火电厂和水泥厂产生的烟尘、粉尘污染行为,除了拆除、关闭外,最高还要罚款10万元。 在居民楼和无公共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扩建餐饮经营项目产生烟尘等污染的,责令停止经营,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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