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2004年04月16日,余振东被押解下飞机
资料图片:2004年04月16日,中国警方在对被押送回国的余振东执行逮捕。新华社发
晨报广州专讯
备受关注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昨天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引人注目的是这是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次将贪污外逃人员从国外押解回国。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1992年开始,被告人余振东与许超凡、许国俊(均另案处理)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采用以企业名义向中行开平支行办理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企业正常还贷资金或假借企业名义直接转款等手段,占用、侵吞巨额资金20亿元,然后通过指使属下工作人员或地下非法钱庄将侵吞资金汇至其与许超凡、许国俊等人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主要用于公司的经营运作、炒卖股票、买卖外汇以及生活消费挥霍、赌博等。
案发后,余振东与许超凡、许国俊于2001年10月12日经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国。在香港停留期间,余振东通过变卖股票等方式,套取现金,并将余下侵吞、挪用所得的资金转移到美国、加拿大其亲属的账户以及赌场账户中,用于外逃之用。
余振东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宣判。《深圳商报》供稿
责任编辑 原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