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杨艳王灵聪实习生涂玲孔乐迪)征婚3年,骗来135.8万元巨款。昨日,武汉市蔡甸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43岁农民周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周某是该区农民,高中学历,身高一米八,颇有女人缘。2000年初离异后,无所事事,就将发财梦想寄托在离异的中年妇女
身上。
2000年10月,周某通过婚介所与中年离异妇女向华(化名)相识。一见面,他便声泪俱下述说不幸婚史,谎称被女方抛弃,现带着个伢,日子不好过;并自吹是做牲猪贸易的,朋友多,路子广。
一来二去,两人谈起了恋爱。2001年1月,周某找到向华,称要做笔大买卖,资金周转不灵,希望能高息借点钱。向华倾力相助,借给周某8.3万元。哪知周某此后无影无踪。
受骗最惨的是39岁的妇女李珍(化名)。李珍在一家公司任经理。2003年3月初,周某经婚介所介绍与李珍相识。周故伎重演,于当月28日“借”走李珍10万元。
同年4月8日,周声称生意做大了,并持伪造的与香港一家公司合作的协议书再次向李珍借款。至同年5月19日,又先后10余次从李珍手上骗到68.3万元,然后再也不露面。
去年初夏,李珍确信再也找不到周某了,遂向蔡甸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该局当即立案侦查,去年10月周某在深圳落网。
归案后的周某交待:他征婚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搞钱”。
办案检察官昨介绍了周某骗婚三大伎俩:先是编造不幸婚史,取得同情,再以种种手段取悦对方;同时谎称自己有经济实力让对方觉得自己可以依靠;最后一步,以高息为诱饵“借”钱,得手后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