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医学院毕业,但是毕业后没有从事医疗行业,后本村有人生病,病人家属去王某家请求王某为病人治病,王某推辞不过,结果由于病人对药物过敏导致过敏性休克死亡。请问王某是否属于非法行医?
律师司法培训学校主讲、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解答———非法行医的要点
是行为主体不具有医生执业的资格,通常医生执业的资格是在经过考核由有关部门正式发给证书。非法行医的非法有两种层面:一是行政违法,即只要不具有开业行医的条件都是非法行医;二是刑事违法,通常是指不具备医疗知识、没有相应医疗手段进行行医的行为。王某虽然不一定有医生执业资格,但是具有相应的医疗知识,如果其有符合现代医学基本要求的手段,可以认为没有刑事非法。《刑法》中规定的非法行医罪,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从本案看,王某是热心助人并且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应该不属于情节严重、不宜按照犯罪处理,但不可否认其对药物过敏致人死亡这一事件是有一定过失的。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