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汉和前儿媳、孙子在一起
丁老汉的儿子来抢孩子
59岁老汉与33岁前儿媳结婚,爷爷成了孙子“继父”,前妻变成前夫“继母”,小孩该叫老头啥?
公公娶了儿媳一家关系乱套
59岁的丁老汉是高邮市塑料厂退休职工。7月26日傍晚,记者在高邮城北一间破旧的老屋里见到了丁老汉。丁老汉的大儿媳名叫占小东,今年33岁。10年前与丁老汉的大儿子丁桂宏结婚。儿子今年已经10岁,在高邮某小学念书。
起因照顾孙子翁媳燃旧情
丁老汉称,几年前,因为自己与媳妇“有关系”,儿子在2000年曾闹到法院。经调解,他和儿媳分别向儿子写了保证书,表示不再有不正当关系,最终儿子撤诉。可自从那次风波后,儿子几乎天天夜不归宿,对孙子更是不闻不问,媳妇一气之下跑到常熟打工,照顾小孙子之事,全部落到了他与老伴头上。
2003年底,老伴去世,照顾小孙子一事全部落在了丁老汉身上。丁老汉说,那年冬天,小孙子患病住院,他打了无数次电话,要求儿子丁桂宏赶到医院照料,结果儿子一直没来。占小东回来后发现公公如此关照自己的孩子,非常感动,再加上丈夫与她分居多日,最终两人旧情复燃。
公公打官司为孙子留后路
尽管丁家有18间房子,丁老汉手中也握有这18间房子的产权,但丁老汉与新婚媳妇只能在高邮城租赁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老屋作为他们的新房。丁老汉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属于自己的家产。遂将两儿一女告上高邮市人民法院。
丁老汉在诉状上称“原告丁全仁与妻子凌家兰(病故)育有一女二男,即被告,现丁家有住房20间,被告除自己的住房外,将其他房间全部出租,致使原告无房可住,在外租房,第二、第二被告经常打骂原告,现恳请法院依法判决属于原告的10间房产返还原告,而属于妻子的10间房产由儿女继承……”
丁老汉向记者表示,他每月退休金有500来元,再加上妻子占小东的工资,一家三口生活费用以及房租都不成问题,目前小孙子念书所需费用他们尚能支付,可孩子以后读大学所需的费用,老夫少妻是无法承受的。“我肯定活不到那时,只有现在为小孙子考虑后路。打这场官司,完全为了小孙子。”丁老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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