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检察日报报道,因公交车车厢内气味难闻,乘客訾先生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公交公司消除其客运服务中危及本人和广大乘客身体健康的气味。7月16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郑州市公交总公司一次性补偿訾先生经济损失450元。 &
nbsp; 据訾先生介绍,他每天都要乘坐64路公交车,而部分64路公交车汽油泄漏现象严重,车厢内的空气被油气污染,乘客乘坐时经常出现头晕、呕吐等现象。这不仅严重侵害了他和广大乘客的身体健康,而且严重影响了郑州市的城市形象。诉讼过程中,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充分认识到了客运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于6月30日前将公司所属的40台公交车进行了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