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李老师擅长演奏吉他,执教于一家音乐学校。2003年8月,李老师前往一家百货商厦购物。当他走到商厦门口时,商厦五楼的一块大约2平方米的玻璃,突然爆裂并疾速掉落。李老师左手被落下的玻璃砸伤。 意外灾祸使李老师支付医疗费、误工费、鉴定
费等共计5600余元。虽经长时间治疗,但拇指功能仍未完全恢复,现已不能正常弹奏吉他。经鉴定,其左手被砸伤处愈合后功能稍有异常,但未构成伤残。为获取赔偿,李老师将商厦经营者与产权单位告上法庭。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百货销售公司与被告投资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5600余元,并连带补偿原告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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