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人身受到伤害的时候,痛苦之余,肯定想的就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求给予自己赔偿。自己受到伤害,造成伤害的这一方要来赔偿,天经地义,法律认可。可在一些受害人那里,这倒成了“狮子大开口”的好机会。 他在马路上行走时,被车撞倒,司机见状,赶紧送他去医院。
他在医院住了十天,医生通知他可以出院了,可他嫌时间太短———如果有人埋单的话,在医院住着也挺不错。几个回合下来,司机“草鸡”了,演了一出“人间蒸发”。他还没折腾完,通过熟人找医院开单子,证明自己需要休息半年;到单位开证明,证明自己月收入若干;让亲朋好友搜集近期内的出租车票…… 他结实着呢,忙着这些事的时候,他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把这当成了一种乐趣。终于等到了开庭的那一天,他很激动,两眼放着光芒,可是结果并没有如他所愿,他只得到了要求的1/5。倒是那个早已疲惫不堪的司机挺高兴,逢人便说:总算了结了,要知道这样,早就跟他上法院了。 “狮子大开口”的事件中,有些就闹上了法庭,由法律给个公正的判决。但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时候,是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即使有一方明知对方是“大开口”,但出于种种原因,还是自认倒霉,乖乖掏钱,于是,机会就是这样给了“狮子”们。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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