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今年第二季度市区共有1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预售许可证,可向社会公开预售。据有关规定,在销售场所,开发商应明示预售许可证。
据了解,第二季度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分别是金水路747号6、7、14号楼,751号1、2、4号楼;富源一路118-128号;芝泉路22号
6栋;贵州路40号;兴隆一路149号1-15栋,149丁-2至6,149丙-2至7网点;宁夏路116号1,2,3,5,7栋;合肥路278号15栋;南京路68-76号网点住宅;富源一路110、116号;澳门路136号甲10栋;贵州路16号乙;鄱阳湖路3号;市场三路41号8-29层;闽江四路1号1-5栋。共有2000套房子。
今年开始,我市按季度公布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今年已发放预售许可证37个。(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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