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财政工资制度不够健全是导致"吃空饷"直接原因
岳朝香告诉记者,在清理工作中分析发现,干部"吃空饷"问题是过去遗留下来的,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工资制度不够健全,一些单位对工资管理行为不够规范,一些领导工作关系变动后上
下不通气,有的单位人员调动太随意而人事工资关系疏于管理,还有一些单位在落实纪检委的处分时,敷衍了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为彻底查清这一问题,淇县从县四大班子领导到各系统、各单位、各乡镇的一般工作人员一个不漏。淇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纪检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分别为正、副组长,由纪检、监察、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纪检委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确定的清理重点是:已调离原单位,但工资未转走的(包括县内外);已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受到司法机关处理,工资待遇处理不到位的;未经人劳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单位领取财政工资的;已故财供人员,家属超期仍领取工资的;遗属补助领取已到期,仍领取的;以及其他应清理的对象。
据岳朝香介绍,清理工作在方法步骤上实行"两步走":先由各单位自查,自查结果必须经单位一把手、主管会计、人事股长签字后,通过报表反馈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凡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或不实事求是,出现漏报瞒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清查工作分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三个大组,进行全面集中普查。
在普查中,他们坚持把握四个重点:一是将各单位财供人员名单公布于众,让群众检举揭发;二是在领工资时实行"三对照",即身份证、工资册与本人相互对照;三是对各单位清查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清理对象;四是核定情况,上报处理建议。最后,由领导小组根据清理结果,进一步核实清理对象;县人劳局、财政局根据核定的结果,办理解除财政工资手续;纪检委和监察局对虚假冒领的工资进行追缴。
对调任、转任后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县里的处理意见是"将上述人员工资关系转入到现工作单位"或"不再享受原补贴工资"。
对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县里明确要求这些人员与企业彻底脱钩,回原单位上班。还明确政策规定,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经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公职,或回原单位复职。不回原单位上班的,建议解除其工作关系。对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未在教育部门上班的,停发特殊岗位津贴。对各类违规冒领的款项,视情况依法进行追缴。
纠查: 堵塞漏洞,应从源头抓起
淇县通过此次全面清查处理,不仅使那些多领财政工资或补贴者受到应有的处理,而且使占国家财政资金便宜的行为得到了遏制;不仅使吃财政"空饷"的不正之风得到了纠正,而且堵塞了长达几年的财政漏洞,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县已查纠、追缴"吃空饷"人员违规资金41万余元。对此,广大干部群众拍手叫好。
为防止以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淇县在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源头规范治理上狠下功夫。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依纪行使权利的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增强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严格按政策和制度办事,克服随意性,强化程序性,提高可操作性;要求县财政部门对财供人员的工资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重新填表、输入电脑,规范运行;实行"二签字一盖章"制度,即月底各财供单位制作领取财政工资人员的花名册,经本人签名、单位领导签名、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财政局,强化工作人员及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意识,避免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实行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严肃财政纪律,今后再发现有类似情况,一经查出,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领导从严查处。
据悉,从清理工作结束至目前,经过县纪检委、监察局三次访查,全县未再发生一例吃财政"空饷"的现象。淇县的做法,引起河南省领导高度重视和肯定。河南省纪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决定将在全省推广他们的做法。(完)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