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 即日起至8月底,烟台劳动保障部门在烟台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举报电话为6665787。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以服装、制鞋、餐饮、矿山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检查对象;采取组织企业自查、到企业实地
检查和生产场所现场抽查等形式;重点检查企业及职业介绍机构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包括各类企业建立招用人员登记检查制度,核查企业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材料和劳动合同书,以及职业中介机构建立求职人员身份核实登记制度等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或为童工介绍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个人,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每介绍一名童工处5000元罚款。同时,对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其它方面的问题也将一并严肃查处。
新闻提示:
2002年12月1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经国务院修改发布实施以来,烟台市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禁止使用童工的工作力度,先后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20起,清退童工38人,对20起案件实施行政处罚12.4
万元。(记者 张得玲 通讯员 志飞 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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