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3日电
10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五大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五险合征”将更有效保障职工权益。原先,有部分单位利用五大社会保险分别征收、多口管理的情况,有意选择其中部分参保,或者有意少报
参保人数。
合征后,参保信息相应统一管理,单位很难再钻空子了,能有效避免上述两种情况。
“五险合征”将更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原先,缴纳各项社保费和办理其他社保业务,要分别跑3个部门,合征后,到一个经办机构就可办理完毕。“五险合征”将更方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合征后,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使用同一数据库,有效避免由于资源、数据不共享产生的种种漏洞。同时,还能将原来各个险种参保手续中重复部分省略,提高工作效率。
新《办法》实施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对象、费率没有变化,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的规定执行。
如果职工发现单位根本没有参保或者应缴的险种没有缴,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地税部门举报。新《办法》就此制定了相应的严格处罚措施。
对缴费职工个人而言,征缴办法实施后,职工个人缴费水平有降、有升,总体大体持平。
影响职工个人缴费水平的主要有两个因素:
一是新《办法》实施后,基本医疗保险将按照上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
与实施前按照上年度杭州市区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相比,部分人员缴费水平会有所降低。以2004年为例,浙江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689元,杭州市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是22235元。
二是新《办法》实施后,失业保险将按照上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
与实施前没有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的规定相比,部分人员缴费水平会降低,部分人员缴费水平会提高。
另外,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