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26 > 正文  
再婚后给孩子的存款赠与?共同财产?
青岛新闻网  2005-08-02 11:36:02 
 

    再婚后,夫妻二人为孩子存了一笔钱。现在,这段婚姻又走到了尽头,为这笔钱的归属,二人发生了争执。

    再婚后给孩子的存款赠与?共同财产?

    六年前,刘女士和李先生办理了结婚手续,刘女士是再婚,当时带有一4岁女儿。

    婚后,为增进自己与刘女士母女俩的关系,李先生主动提出,每月从自己和刘女士的工资里拿出400元,存到刘女士女儿名下,算是给孩子的教育基金。现在,这笔钱已有3万元。

    今年4月,李先生提出,因感情不和,要与刘女士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刘女士认为,这笔钱是李先生主动给自己女儿的,应属赠与。而李先生则认为,钱是从两人的工资里出的,无非是用孩子的名字存到银行的而已,应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要共同分割。

    分析:这笔钱是刘女士和李先生的共同财产呢,还是李先生给孩子的赠与?如果前者成立,那么,这笔钱就应共同分割;如果后者成立,那么,刘先生对这笔钱就没有主张的权利。

    怎样算是赠与行为呢?

    法律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

    从刘女士的情况来看,六年前,是他们夫妻二人口头约定从二人的共同财产中拿出400元赠与女儿,并进行了实际的履行,所以应认为赠与关系成立。现在李先生认为,这部分存款来自于双方的,说是给女儿,无非是用她的名字存进的银行,不承认这是赠与。现在刘女士需要做的就是,提供证据,证明李先生的存款是一种赠与行为。

    如果刘女士提供不出的证据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特别约定的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平均分配。

    

页面功能   小字】【 】【打印】【关闭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张柏芝默认师生恋维护老外
父子同穿忏悔衫西安寻妻
热舞天使黄伊汶
栽赃小白兔(图)
· 快乐暑假 利群网与您相伴
· 国际财务管理师--领跑财会职场
· 高中生 大专生 100%十万年薪
· 六个月免费英语课程
· 青岛大学墨尔本学院本科直升
· 利文外语学校暑假班全面招生
· 财富新贵--中智第二期国家营养师
· 冯仑等十大嘉宾出席中国商界领袖峰会
· 五色土-开创民间抵押借贷产业
·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招生
· 专题:央视“梦想中国”携手百年青啤
· 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8月12日开学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相关链接:
 
下一篇:
 
生活窍门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

- 青岛二手房网上大集
- 新闻网招聘高级程序员
- 免费铁盒装E-清贝它糖
- 用友ERP高校师资培训
- 免费洗车卡\百元K歌代金券
- 百盛大减价!2-6折!
- 青岛大学墨尔本学院本科直升
- 薇薇新娘集团摄影展览
- 传媒营销论坛在京举办
- 健康减肥,大奖等您拿!
- 2005双百调研招标课题通知
- 2005双百调研课题申报通知
- 推动中小企业级视讯应用
- 违法违规开发网上曝光
- 青岛有奖征集创城主题徽标
- 建设节约型社会
- 2005青岛市民月
- 2005中国青岛海洋节
- 丁肇中海大演讲直播实录
- 12岁男孩捐献干细胞救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