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京市中小学开始实行“一费制”。日前,南京市物价局对某区中小学进行调研发现,“一费制”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认识上和操作上的疑点和难点。教科书定价总额大都超出“一费制”收费标准,不该列入“一费制”的教辅读物也算在内了。
书价总额超出“一费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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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制”课本费一项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44元,三、四、五、六年级77元;初中一、二年级110元,三年级88元。但实际上,各校按规定开设的学科购买的必备教科书,其书价总额基本达到或超出“一费制”规定的收费标准。南京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表示,课本费入不敷出的现象绝非某一个学校、某一个年级、某一个班级的个例。在新学年即将到来之际,提请有关部门能否结合实际对课本使用和收费标准予以修改。
教辅读物也花“一费制”的钱
“一费制”课本费中未涉及到教辅读物,而教辅读物的征订和使用是客观存在的。据学校反映,每一门主学科配备一本教辅读物很正常。学校为了争创名牌,对于指定的教辅读物征订和使用不敢怠慢。与教辅读物有着密切关联的就是各类质量调研试卷、讲义材料、寒暑假练习册等,这部分费用支出在“一费制”中占有一定份额,且征订和使用权大部分不在学校,一边是支出不断增加,一边是收费不能突破,学校很被动。
学校希望规范教辅材料的选用
就书价总额超出“一费制”标准的问题,许多学校反映市、区教研室印制的考试卷价格偏高,教材价格也缺乏调控,为此希望加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和教辅材料的发行和选用的管理,统一使用规范化的教辅材料,同时减少教材中插图、缩小字号、压缩页码,努力降低书价。
建议“一费制”标准灵活处理
物价部门表示,应对“一费制”的内涵作进一步明确。现行“一费制”的内涵是指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三大类之和,但有的学校认为,只有杂费、电教费、信息技术教育费才真正属于“一费制”的范畴,课本费、作业本费学校只是代办,不应属于“一费制”范围,能否在新学期的收费中作进一步明确。另外,“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应该充分体现治乱减负的宗旨,同时考虑现行教育体制的需要,本着收支平衡,学校留有适当的空间原则来确定。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研讨新学年“一费制”的标准,使之既有原则性又能考虑不同档次的学校情况略有一点灵活性。
众校长:“一费制”不应一刀切
今年春季学期开学时,南京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从教育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来看,各项收费清清楚楚,家长们为之叫好。可是开学报到第一天,家长们就遇到了烦恼:“一费制”里没有教辅用书的“名目”,但学生学习需要辅导书,市面上辅导书林林总总,家长们也不知道该选那种好。
“一费制”中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的社会实践活动费用等几项收费都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少了学校补,没有钱也要从杂费和公用经费中拿出来补。在南京“一费制”实行之初,鼓楼区就有一所中学的副校长认为有关部门在制定“一费制”收费标准时没有各校校长的参与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因为各个学校教学要求的不同,所需要的辅导资料的差价也很大,根据“一费制”的标准,学校在给学生选择相应的材料时很为难。
一个学期下来,很多学校在“一费制”收费范围内的项目上“超标”了。仅从教科书和必须的辅导书来说,他坦言滥用教辅资料是不对的,但不用是根本不行的,每一门科都会有配套的辅导用书,辅导用书的价格比教材贵很多,目前学校用收上来的钱配齐这些教材和配套用书都困难。不能买书,老师就挑习题打印给学生,纸张不便宜,学校的办学成本增加。另外,学校还要参加省、市组织的教研考试,试卷费用是很大一笔支出,学校得掏钱,学校的负担就加重了,单靠行政拨款是远远不够的。
记者采访的几位校长都赞成实施“一费制”,但是,他们认为,“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应该重新核定,综合城市的物价水平和教学的客观实际来考虑。一位校长说:“一项政策应该是有利于推进教育教学的,真正地减少学生负担,如果收费标准的制定不合理,那政策就缺乏严肃性,多数学校都‘超标’,学校吃不消,最后政策就执行不下去,‘一费制’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孔祥宏、刘科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