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人私有财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老人进行遗嘱公证,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分配。有关人士提醒老年人,立遗嘱公证时要慎重。 日前,家住青岛市云南路的王老太到青岛市公证处办遗嘱公证。工作人员发现,这已是她近2年来第三次改遗嘱了。据了解,老人最初和儿子同住,于是立
遗嘱将房子给了儿子。后来她与儿媳关系紧张,就搬去和女儿同住,又立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女儿。后来老人又搬回儿子家住,又感觉还是儿子好。于是,第三次要求改立遗嘱。 公证处工作人员提醒老年人,老年人设立遗嘱要仔细考虑,否则反而可能激化家庭矛盾,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蒙上阴影。 另据了解,遗嘱的生效要等到立遗嘱人去世后,立遗嘱人在世时可以更改、撤销自己的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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