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备受瞩目的原全国人大代表桑粤春涉黑案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官当庭宣读判决:判处桑粤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8日13时30分许,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法警将桑粤春等6名被告带入审判大厅,此6人均为不服一审判决 而上诉人员。吉林省高院最终驳回了此6名被告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法官当庭宣读终审判决:被告桑粤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14项罪名成立,维持原判。
28日13时30分许,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法警将桑粤春等6名被告带入审判大厅,此6人均为不服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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