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8月至今,从福建来武汉做生意、后又成为公益维权人士的黄志宏,以普通公民身份向武汉市各政府部门提出了近百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几乎涉及到武汉市政府所有部门。今年2月,他就10个政府部门不正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了行政复议,讨要知情权。 &nb
sp; 2004年5月武汉市政府公布了《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公开的内容分为政府主动公开和公民申请公开,前者包括影响公众安全的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以及处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等五大方面的政府信息,后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今年2月初,黄志宏遍访武汉市政府各部门的网站,发现包括武汉市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司法局、旅游局等在内的16个部门没依规定公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月4日,黄志宏自掏腰包,向这些部门寄出挂号信,依法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他们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此后一周,有10个部门没有任何回复。4月19日,黄志宏就这10个部门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武汉市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武汉市法制办予以受理。4月底,被申请的10个部门与黄志宏取得联系,并全部整改网站,主动按要求公开信息。 从不规范到规范,从无人受理到专门机构受理,黄志宏说,“不管执行的实际结果如何,我至少为大家蹚开了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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