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华山镇人刘岚,今年只有32岁,但已经有4次“婚姻”。“婚姻”期间,她在一个73岁的老媒婆的撺掇下,以相亲为名诈骗他人钱财9次,共五万余元。在最后一次行骗成功后,她以没有爱情为由,到法院离婚,当她拿着法院判决书走出法庭大门时,早已守候在门口的民警拦住了她。目前,另两名参与此案的“婚托”正在追缉
中。
新娘子席卷财物失踪
2005年春节后不久,孙林因一直高烧不退,他新娶的妻子就和他商量:“家里没钱了,不如我去你哥家借点钱,先把病治好再说。”孙林答应了。
看着又漂亮又贤惠的妻子出了门,病床上的孙林不禁沉浸在甜蜜的回忆之中。去年9月,孙林在村里做发制品加工活,去即墨城拿活时认识了刘岚,两人都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交谈中,孙林知道刘岚与丈夫邱杰感情不和,早有离异的打算,尚未成家的孙林每每见到刘岚都不禁怦然心动。
相识俩月,孙林和刘岚之间的感情发展神速,并私下定下终身:刘岚与前夫邱杰离婚之时,就是他们结婚登记之日。2004年11月的一天,孙林陪着刘岚与邱杰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果然又高高兴兴地在同一地点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那天,刘岚顺利地从孙林的大哥家借来了2000元钱,说好第二天去给孙林抓药。第二天一早,刘岚就拿着借来的2000元钱匆匆离开了孙家。临走时,刘岚含情脉脉地向病中的丈夫告别说:“别急,等我抓回药来,给你做好吃的。”可一天过去了,孙林左等右盼,天都擦黑了,妻子还未回来,当他拖着病躯拨通妻子的手机时,电话里传来的是关机提示音。一种不安的感觉涌上孙林的心头,他赶紧打开抽屉,结婚时他花了2500元给妻子买的金项链和戒指等首饰都不翼而飞。
警车等在法庭外
2月26日,孙林走进即墨市灵山镇派出所报案,民警邵玉泽听完孙林的讲述后,立即向所长陈玉成做了汇报。派出所当即立案开展调查,在随后的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即墨市泊岚镇、灵山镇、环秀办事处等地均有未婚男子被女人骗走财物的案件发生,且涉案数额较大。即墨市公安局局长高峰接到汇报后,当天做出批示:“受害人均为极度贫困之人,应尽快破案,追回损失,消除影响,可列为网上追缉逃犯。”
刘岚席卷了孙家四五千元的财物后来到平度、栖霞等地,靠美色,她与“婚托”白某、肖某等人沆瀣一气,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诈骗活动。
5月26日,公安机关通知孙林,一旦有刘岚的信息,可约其前来办理离婚手续,以伺机抓捕。
无巧不成书。两天之后,刘岚就从平度打来电话表示不再爱孙林了,要与他离婚。孙林按照办案人员的嘱咐将计就计,说自己也厌倦了这种无爱的生活,愿意与其离婚,并约她6月23日到大信村法庭上见。
开庭当天,庭审法官宣读了孙林与刘岚因感情不和导致婚姻破裂,当场做出了离婚判决。刘岚走出法庭大门时,“遇”到了早已守候在此的灵山派出所民警。
当天审讯非常顺利,只用了3个小时,刘岚就全部招认。下午5时30分,刘岚被即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在当天晚上送至青岛看守所收监。7月3日,刘岚因诈骗罪被依法逮捕。73岁的策划者国色香被依法取保候审,另两名参与此案的“婚托”正在追缉中。
据刘岚交代,自2002年夏季以来,她假借婚姻关系,诈骗他人钱财9次,计五万余元,她个人所得赃款,大部分被她买新潮衣服挥霍。
老媒婆想出“发财主意”
刘岚,现年32岁,即墨市华山镇人,被拘留前她共结过4次婚。1996年5月与第一任丈夫黄某结婚,婚后生一男孩,2001年4月离婚。第二任丈夫范某是2002年6月至年底结婚又离婚的,2003年11月与邱某结婚,关系只维系了一年,在与其解除关系之日又与第四任丈夫孙林办了结婚手续。
从灵山派出所查实的情况看,刘岚的婚姻诈骗活动发生在与第二任丈夫范某结婚后。
刘岚居住的地方是华山镇前拓村,与灵山镇相邻。2002年的一天,她到灵山镇一个体户李鑫家中换火烧,言谈中,刘岚谈到自己离婚了,李老板看她五官端正,人
也勤快,想起了自己还没结婚的儿子,于是试探性地问:“你嫁给我儿吧。”没成想刘岚竟当即应允,并住在了李家。3天后,刘岚与李老板的儿子李方见了面,两人互相中意,住在了一起。可惜时间不长,李方看出了刘岚不是那种勤快正经的女人,又提出两人不合适,但刘岚仍住在李家不肯走。
这期间,在灵山镇做了一辈子媒婆的国色香到李鑫家串门儿,见到了有模有样的刘岚,又听说李方不要她了,于是凑到刘岚身边怂恿道:“瞧你这俊模样,还愁找不到婆家,这样吧,我给你找婆家,弄俩钱花花,你大头,我小头,咋样?”国色香跟刘岚说明了自己的计划,两个女人一拍即合,开始走上了利用婚姻诈骗的罪恶之路。胡相才刘秉国李风君
第一次骗得5000元
第一个被骗的是段泊岚镇35岁的隋某。2002年6月,刘岚已与范某结为夫妻,可是婚后不久,她却背着丈夫,扮成单身女人,由国色香介绍她和隋某相识。第二天国色香将她带到了隋家,并按照当地的风俗,定亲先由女方刘岚验家。验过家,国色香开口向隋家索要1200元验家费,当天二人返回,国得500元,刘得700元。没过两天,国、刘二人又一起来到隋家定亲,中午酒足饭饱之后,国张口就要3800元。因为隋家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刘、国干脆住在了隋家,直到四五天后,隋家终于凑齐了3800元。刘岚借口回城看房子、置家具,拿着钱走了,再无踪影。
第二次骗走摩托车
2个月后,还是在段泊岚镇。通过国介绍,认识了单身汉史丙园。第二天,刘岚就大大方方地在史家住了下来,并说,我全都给了你,咱们得买些家具置办一下结婚的事儿。国乘机提出要2700元,史家拿不出,只给了国1200元,国留下200元,余下的1000元给了刘。刘岚嫌史某太丑,可是史家花了3800元新买了辆摩托车倒很招刘岚喜欢,两三天后,刘岚趁史不在家时,把买车的发票和合格证找出来,放在自己包里,对其家人说到她二姐家去看看,于是驾上那辆新摩托车,一溜烟离开了史家,从此再也没有音信。这辆红色摩托车后来作为陪嫁品先后被她开到邱家和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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