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被骗的是段泊岚镇35岁的隋某。2002年6月,刘岚已与范某结为夫妻,可是婚后不久,她却背着丈夫,扮成单身女人,由国色香介绍她和隋某相识。第二天国色香将她带到了隋家,并按照当地的风俗,定亲先由女方刘岚验家。验过家,国色香开口向隋家索要1200元验家费,当天二人返回,国得500元,刘得70
0元。没过两天,国、刘二人又一起来到隋家定亲,中午酒足饭饱之后,国张口就要3800元。因为隋家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刘、国干脆住在了隋家,直到四五天后,隋家终于凑齐了3800元。刘岚借口回城看房子、置家具,拿着钱走了,再无踪影。 第二次骗走摩托车 2个月后,还是在段泊岚镇。通过国介绍,认识了单身汉史丙园。第二天,刘岚就大大方方地在史家住了下来,并说,我全都给了你,咱们得买些家具置办一下结婚的事儿。国乘机提出要2700元,史家拿不出,只给了国1200元,国留下200元,余下的1000元给了刘。刘岚嫌史某太丑,可是史家花了3800元新买了辆摩托车倒很招刘岚喜欢,两三天后,刘岚趁史不在家时,把买车的发票和合格证找出来,放在自己包里,对其家人说到她二姐家去看看,于是驾上那辆新摩托车,一溜烟离开了史家,从此再也没有音信。这辆红色摩托车后来作为陪嫁品先后被她开到邱家和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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