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理论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则之一。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和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理论联系实际需要进一步解释和充实,尤其是需要具体化,以便能够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实际,并对理论工作有实际指导作用。 一、理论联
系实际的深化应首先研究“实际是什么” 所谓实际,概括地说,就是客观存在的事件及其发展。我们常说的实际概念,至少有三层含义:其一,是指一种规律或趋势;其二,是指重大的现实问题;其三,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件和过程。在今天,离开对实际的具体界定,泛泛地提理论联系实际,显得太笼统。如果不能说明理论所要针对的事物的具体属性是什么,就弄不清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情形,理论联系实际就会变得难以操作。
实际的层次性决定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层次性。针对不同的实际,理论实际上也具有不同的层次,主要有:作为创新和发展的理论、作为理解和阐述的理论、作为贯彻和执行的理论。从理论的研究层次和研究对象着眼,当前我国理论工作或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至少可以分为三种:其一,一般性理论研究,主要是学习、熟悉、理解层次上的理论掌握和适应;其二,政策制定、方案设计层次上的理论研究,即运用、制定、发挥层次的理论操作与实用;其三,较抽象的、高层次的理论研究,主要是试验、分析、推论层次上的理论的创造与建构。
问题并不在于理论是否要联系实际,而是在于,理论怎样联系实际或联系什么样的实际。概括起来,理论在与实际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其一,批判与创新意义上的理论活动,它处理的主要是重大理论问题,联系实际的方式是理论以理论的方式联系实际;其二,阐释与理解意义上的理论活动,它所着重的是政策,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方式是理论在实践中的调查总结;其三,学习与贯彻意义上的理论活动,它关注的是操作,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方式是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关键是弄清“联系的方式”是什么
就当前深化理论活动的实际情况看,以下几点应当明确。首先,理论工作的特点或理论活动的功能要明确。我们知道,所谓理论,即是指系统化的理论认识,是人们借助一系列概念、判断、推理表达出来的知识体系。它包括概念、原理、定律、假说等形式。理论具有全面性、逻辑性、系统性。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既是由社会实践的发展所决定的,又具有自身的历史继承性和相对独立性。
无疑,任何理论都不能脱离实际,高层次的理论也不例外。例如,哲学要与现实发生关系,至少必须经过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等作为中介环节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部类。哲学不能直接跳跃到现实,高层次的哲学研究尤其不要急于实用,以避免哲学的庸俗化。另外,对现实也应有清醒的认识。哲学中的现实,是历史进程和自然事件的普遍一般,不是具体的事例、提法、方针、政策,而是全面性、较抽象的社会发展趋势和自然演进规律。哲学讲的不是现实中实实在在的具体事情,而是这些事情之间的联系、趋势、动力、意义。
其次,对理论活动所具有的较强的逻辑性质要有清醒认识。理论活动,尤其是较高层次的理论活动,属认识的理性阶段,是人们对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表现为形成概念和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思维过程。其主要方法是逻辑方法。
重视理论本身的力量,把理论的逻辑分量强调到一个极端,是当代国外一个重要的哲学及社会科学流派———逻辑分析哲学的重要特色之一。其最重要的一点,即是力求精确的思维方法和有助于相互理解的论证规则。可以说,当代国外哲学及社会科学研究,有了分析哲学的基础,才在一定程度上展开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讨论:听取对方意见,驳斥论敌见解,放弃固执己见,推进学术交流。在当今国外学术界,进行学术及思想辩驳,在学术观点上吸收论敌意见,作出相互可理解的说明,达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效果,这些都不难在分析哲学家的讲堂和著作中得到体现。这给我们提出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怎样以“理论的方式”去联系实际。
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真正贯彻实行,就需要对它正确理解,并在实际贯彻中加以进一步的具体化。就较高层次的理论活动及其联系实际的特点看,有两点必须注意:第一,理论联系的实际有多个层次,从加强理论建设的迫切性和理论工作者自身的角度讲,当前应强调理论应当联系“理论的实际”,即联系由重大社会、经济、政治问题上升而来的理论疑点、难点;第二,理论要以“理论的方式”联系实际,即应当加强理论工作和理论活动的理论性,理论解决问题的方式要规范化、逻辑化,即要在选题、论证方式等方面(包括索引、引文、书目等具体学术活动)注重理论工作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范化。这就在根本上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转变思想、改变习惯,高标准地要求自己。当然,思维习惯、思维方式的转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金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