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重庆市忠县双桂镇规定:每逢家中父母、岳父母生日,党政干部必须强制性休假一天,专门回家孝敬父母、岳父母。为保证该政策的实施,该镇将干部们父母、岳父岳母的生日登记在册,由专人负责。(7月20日《重庆晚报》)
强制党政干部休“孝敬假”,理由大约是很充分的,比如通过干部们带头形成全
社会孝敬父母的良好风尚,比如有助于让干部们形成良好的官德。但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做法实在是荒唐的。
首先,不强制放假,难道干部们就给老人过不了生日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果说党政干部因忙于工作而很难有空给老人过生日就必须放假的理由成立的话,那么其他的人是不是也都有这样的理由,是不是也应该放假?但只有党政干部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这是不是在福利不平等中强化一种官本位?
然后,官员为父母以及岳父母过生日属于私生活的范围,过与不过,过得好与不好,应由社会风俗来调节,公权没必要进行干涉。过度的干涉只能混淆公权与私权的界限。
而且,这么做还有可能加剧腐败。按照时下的潜规则,领导的父母乃至岳父母过生日,下属是不太可能视而不见的。如果不公开,不为人知,下属还没有去“孝敬”的压力,但如果是登记在册,且用领导休假的方式“公示”出来,那很有可能出现下属们不得不纷纷登门祝寿的场面,从而演化成领导肥私的机会。
形成良好官德自孝敬父母始,这无非又是政治“德化”的一种努力。中国一直有这样的传统:寄望官员都成为仁人君子,从而实现政治的清明。但这样做有用吗?无数的事实已经证明,在防腐上,假定有权者自私的制度设计比假定有权者是君子的制度设计要有效得多。这方面韩非子说得非常直白:政治贤明的开始在于抛弃所有道德上的陈词滥调,避开所有道德改革的努力。这么说或许绝对,但约束权力的根本是法律和制度、是强有力的监督,道德改革只不过是在此基础上的补充。
或许有人要搬出这样的理由:一个不爱自己父母的人怎么能爱天下人呢?这么说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反过来说,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一定爱天下人吗?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今天,你能说这有了很大的转变吗?
由是观之,官员孝敬父母是不必提倡更不必强制的,这与官德无关,如此只能在混淆公权与私权的同时,带来许多社会问题。
作者:孙立忠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