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39号国务院令,颁布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条例》共分五十七条,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进行的修订,主要突出了几方面
内容:一是活跃、繁荣演出市场,以保证人民群众得到价格合理、内容丰富的文化产品;二是确保营业性演出内容健康,明确禁止营业性演出的危害国家统一、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等十种情形;三是防止营业性演出中存在的欺诈行为,维护观众合法权益;四是消除营业性演出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适度引进外资。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从制度上解决营业性演出中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纵观新条例,不难发现,保障演出市场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其目光焦点所在。
降门槛降成本———实惠票价有指望
降低演出市场准入门槛。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中有关非法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成为演出经营主体的规定。新条例规定,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从事演出活动,可以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无须履行前置审批手续,并且允许个体演员独立从事演出活动,允许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组台演出。
降低演出经营成本。新条例取消原条例有关涉外和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只能由承担涉外演出业务的经纪机构承办的规定,允许文艺表演团体邀请境外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本团体的演出———如此一来,不少靠倒卖此类批文赚钱的演出公司的不劳而获之路将就此中断。
新条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打破制度造成的“垄断”,鼓励市场竞争;而索要赠票、公款追星在新条例中也被严格禁止,这些举措使得平抑票价成为可能。
明令禁止加强监督———确保演出内容健康
新条例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伤害民族感情,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等十种情形。
以假唱欺骗观众将吊销营业执照
近年来,对假唱的声讨不绝于耳。这次新条例明确指出,以假唱欺骗观众的,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将被公之于众;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