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臣案发时是河南省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书记,家中却有44张存折共200多万元的存款,其中180万元本人无法说出合法来源。作为郑州市第一例单独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的案件,李国臣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说不清楚来源的180万元,如果被认定是受贿,最重可能被判处死刑,而目前李国臣仅获
判二年。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在被发现其财产或支出超出其合法收入时,如超出部分是贪污所得或受贿所得的,数额超过10万元的,就有可能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极刑。可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定刑过轻。 诚然,确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以来,已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夫妇,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其中受贿仅200多万元,而来源不明的财产达1800多万元。在当前公布的腐败案件中,有相当多的腐败分子不约而同地得了“健忘症”,对贪污受贿的不义之财想不起来、说不明白,最终戴上一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这个罪名好像一个筐,将腐败所得分出一块装起来,甚至远远超过其他犯罪所得,使得其他犯罪的量刑相应较轻,即使数罪并罚也没有多少分量。实际上,“财产来源不明”成了“避罪港湾”,不能有效地打击腐败。沈峰《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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