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晨报》7月9日报道,7月7日上午,在甘肃省靖远县靖安中学的门口出现了人间惨景:该县靖安乡村民王新军推着儿子王华的尸体来到学校门口,在校方无人搭理的情况下,这位父亲竟手持利刃割下了儿子的头颅,提着孩子的头去找学校领导讨公道。 这是江湖游侠时代才有的“
提头来见”呀!这种血腥场面怎么会令人不忍卒睹地出现在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和法治不断得到提升的今天?不忍卒睹却不得不睹!请让笔者先简单梳理一下王新军手中这把利刃的“割头脉络”:2003年3月9日晚,只因王华一句“刘眯眼(刘老师的绰号)来了”,就换回刘的一顿毒打。这期间,白银市中院判靖安中学有间接过错,赔偿王华7000元医疗费(可就是这7000元,学校也未执行)。孩子被打后患上肾衰竭,从此,王新军一家便踏上悲惨之路,两年下来为王华治病花掉10多万元,多数是外债。 对!学生应尊敬老师,但王华毕竟还是一个懵懂的孩童,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民教师,怎能抛开法律法规“不准体罚学生”的规定于不顾,向王华稚嫩的肉体挥拳呢?诚然,王新军的“推尸进校、割头来见”是残忍、暴戾的,他的这种漠视法律和丢失起码人伦的愚昧行径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法律的惩处。但是,我们更应看到的是一个令人尴尬的冰冷现实:法治之于我们的社会特别在一些偏远山区的基础,还何其弱也!我们知道,在人文道德修缮机制完善和法治体系高度健全的社会,这样的“割头事件”是断不会发生的。试想,假如刘老师听到王华叫一声“刘眯眼”的绰号后,能理性、宽容和稍有法治思维一些;假如学校和当地主管部门对待这起打人事件,能以积极的负责任的态度处理;假如王新军推尸到校时,校领导在此时报警和及时出现,而非消极躲避……我想,王华的人头也许就不会被父亲割下。 王新军这样的极端行为看起来虽是个案,但他手中的那把寒气逼人的利刃击中的是我们社会法治的软肋。是到了我们的社会扶弱预警机制重新得到审视的时候了!别等下一个人头落地时,我们依然像今天这样,除了惊愕还是惊愕。周明华《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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