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了解到,为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卫生厅为18个省部属医疗机构分别确定2005年业务收入的增长率和增长额,要求2005年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长率控制在16%以内。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大医院业务收入普遍增幅较大,2002年至2004年,省部属医疗机构业务手术增长率多在1
8%左右,有的甚至高于20%,各医院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多数超过50%。
卫生厅根据省部属各医疗机构去年药品销售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重增减情况,为其制定本年度收入比重指标,督促其降低药品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同时,卫生厅以各省(部)属医疗机构2004年业务收入增幅为基数,结合近3年业务收入增长情况等,为其确定了2005年业务收入增长控制指标,各大型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长率普遍控制在16%以内。
记者采访多家省部属医疗机构了解到,自从7月初卫生厅为此广泛征求意见以来,各医院便着手加强管理,希望能在病人数量增多的情况下,以提高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实现总收入在限制范围内上升,也有医疗机构认为很难做到,“各医院规模不一样,同样被限制在15%,业务收入基数大的医院业务收入净增加数额比收入基数小的高出两三倍。事实上,这两年规模最大的医疗机构发展速度明显比新兴的医院缓慢得多,我们医院这两年无论病号数量还是总收入都在以加速度趋势增长,限制总额显然没有限制每病号平均花费合理”,某省部属医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记者 高俊峰)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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