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续报道的致和园汽车租赁公司“蒸发”的事情,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打热线询问事情进展。今天,记者找到“致和园集团”两名企业法人代表,他们说:“现在我们成了别人的替罪羊。”
“致和园”财权一人独揽
今天,记者辗转联系上了
济南致和园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张先生和济南致和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刘先生。他们向记者讲述了“致和园”畸形发展的过程。
刘先生说,2002年的时候,“致和园”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当时因为经营不善,所以当年年底筹划进入汽车租赁行业。刘先生说,他曾在公交公司干过,对汽车维修管理各项业务比较熟悉,因此被“致和园”公司的负责人赵某看中。2003年初,济南致和园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虚假验资注册成立。
刘先生说,公司开始时运转得很好,他被公司派到济宁、日照、东营等地开展分公司,还成立了“山东致和园投资集团”,但是未经过工商行政部门审批,赵某任董事长。他说,从2003年下半年,他发现公司的经营模式越来越令人担心,公司的一切财务都由赵某独揽,款项都是打入他的个人账户,而且没有用于公司的发展上。他多次向赵某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都没有被采纳。
企业法人成“替罪羊”
最近,张先生和刘先生没少接到法院的传票,搞得他们焦头烂额。济南致和园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张先生,提起这件事就感觉窝囊。他说:“成立济南致和园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时候,当时赵某自称是省直某单位的一名处级干部,自己出面任法人代表不合适,于是推荐我。没想到被人利用了。”
张先生说,他虽然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公司一成立赵某就把他安排到济宁嘉祥,公司的公章、他个人的私章都不在他个人手上。但是公司和别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盖的都是他的印章。“现在,公司没了,押金也没了,我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十多张了。”他拿出厚厚的一沓材料,里面有“起诉书、传票、答辩状、法院判决书等。他拿出一份“证明”,上面写着:济南致和园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虽是企业法人,但公司的一切资金、车辆、人员、印章等都由赵××掌控。下面有6名员工的签名。
“个贷”拴住公司员工
"其实我们早就想脱离这个公司了,但是公司让个人贷款买车,车辆归公司,现在公司只还了一小部分车款,所以我们不能脱离公司。”他们说。
刘先生说,“致和园”不仅让员工买车,而且还让员工发动自己的亲戚朋友买车。现在,济南的公司通过个人贷款买的车辆有50多辆,以前都是公司还款,现在公司没有了,于是银行就找到了贷款买车的个人。他说,公司很多人想脱离这个公司,但就是因为个人贷款买车,所以都被拴住了。
张先生痛心地说:“我们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早日找到赵某,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记者 鲁超国 实习生 侯静娴)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