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市的低保标准从过去的人均230元提高到260元后,低保家庭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新增的低保户能不能享受到廉租房政策?市住宅发展中心最近接到许多市民的咨询电话。记者从该中心获悉,符合新低保标准的市民若同时符合廉租房的相关政策,可申请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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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2138户低保家庭享受廉租房政策,今年内计划解决约700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新增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为方便市民办理手续,市住宅发展中心还简化了办事程序,他们将住房补贴领取时间由每季度一次延长为每半年一次。我市廉租住房申请标准已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调整为6平方米。保障标准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为10平方米。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可以按规定到市住宅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初审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实施廉租住房保障。
按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含6平方米)。(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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