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光明“早产奶”事件
继光明之后,河北著名牛奶品牌三鹿也陷入早产奶的丑闻。前天下午,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三鹿酸牛奶”批发点内一举查获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昨日记者致电河北三鹿集团总部公关传媒部,该部门一男士对记者表示,负责媒体采访的崔部长外出不便
接受采访,他对该事一无所知。傍晚,三鹿集团质量管理部崔先生主动致电本报表示,三鹿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的,不属于早产问题。但这种解释同光明早产奶一样也遭到了业内的质疑。记者昨日同时获悉,三鹿在广州以销售奶粉为主,液态奶尚未进入,所以广州的消费者不必担心。
900箱三鹿酸牛奶遭封存
据介绍,7月5日下午,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一库房内发现,“三鹿原味酸牛奶”生产日期赫然是2005年7月6日。拆开包装箱后,里面一千克袋装原味酸牛奶的生产日期也是6日。执法人员在司机提供的发货凭证上确定这批酸牛奶是在本月4日发出的。质监执法人员指出,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这批“三鹿酸牛奶”已经涉嫌伪造生产日期。他们在正式立案调查的同时,还将近900箱涉案物品封存。
检验时间究竟要多长?
崔先生对记者表示,三鹿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按照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来执行的。他表示,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灌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崔先生进一步解释,“具体到本次事件,三鹿的产品从生产工厂到天津其实还处于检验的过程中,按照上述规定,以及我们检验结果公布的时间,我们的这批产品生产日期就标注到了7月6日”。对此,广东省奶协副理事长王丁棉表示,这仅仅是企业违规的“挡箭牌”罢了,需要多长时间检验根本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对《产品质量法》释义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来进行解释,行业协会无权解释。(新快报记者
任慧良)
三鹿产奶早得离谱了
河北三鹿出现“早产奶”的消息昨日在业界传开。三鹿集团公关传媒部负责人昨日对本报称,这些牛奶质量没有问题,日期提前标注是合乎有关规定的。成都乳业同行也表示,提前标注日期是行业通行惯例,但三鹿的900箱酸奶则超出了允许范围,属于“超期打码”。
据了解,这批“早产奶”在天津批发点内被发现,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7月5日在“三鹿酸牛奶”批发点内一举查获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这些“三鹿原味酸牛奶”的生产日期赫然标注为2005年7月6日。据悉,执法人员在司机提供的发货凭证上确定这批酸牛奶是在本月4日发出的。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河北三鹿集团总部公关传媒部,该部门负责人崔彦锋对记者说,国家有相关规定,酸奶的检测等待日期是72小时(也就是说可以提前三天标注生产日期),三鹿酸奶质量没有问题,也没有违规,不属于早产。
经记者调查,三鹿在成都市场上只有奶粉而没有液态奶,三鹿自己也称液态奶在四川连分公司也没有设立。
但三鹿方面的解释遭到了成都业内同行的质疑。华西牛奶销售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酸奶一般都在头天生产,第二天送到订户手中,但订户见到时的日期都是当天。四川奶奇乐负责人对记者说,国家有关部门在2003年出台过相关的规定,一般鲜奶的日期可以标注成“D+1”(提前一天),酸奶允许标注D+2,但前提是上市流通的日期最早也要与标注日期相同。他说,三鹿如此大批量在批发点而不是厂内发现提前“日期标注”的酸牛奶,已经违规了,属于“超期打码”行为。(成都日报记者
许皓)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