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工商局向全市各级工商部门下发关于“企业信用分类微机化监管暂行办法”,以企业登记信息和“经济户口”管理信息为基础,以企业违法行为记录、高风险度行业及微机系统中预警提示信息为依据,确定企业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程度和企业信誉度,并将企业信
用状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同时采用微机化手段,对企业实施动态有效监管。 据介绍,A、B、C、D这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四种信用状况。工商部门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将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A级企业的标准为:企业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行为。对A级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重点予以扶持,并给予优待:符合年检免审条件的,随到随检;除专项检查和举报外免于日常检查;在服务方面可以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公开良好信用记录”。
B级企业的标准为:企业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给予3万元(含3万元)以下罚款记录、被有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股权被冻结尚未解除情形之一的。对B级企业建立企业信用预警机制,实行警示制度,并采取以下监管措施:案后回查,之后每半年至少上门巡查一次;办理登记和年检时进行重点审查;公开违法记录。
C级企业的标准为: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记录、未年检、年检未通过、被责令停业整顿、被有关部门吊销行政许可或取消资质情形之一的。对C级企业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并采取以下强制性监管措施: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采取案后回查,之后每季度至少上门巡查一次,办理登记时进行重点审查;年检时重点审查;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公开违法记录。
D级企业的标准为: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被责令关闭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D级企业,建立企业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属于责令关闭的,要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属于吊销营业执照的,要发布吊销公告,并实施以下措施加强后延监管工作:采取案后回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已停止经营活动并进行清算。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要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其投资的相关企业,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督促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进行清算,否则对分支机构和相关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吊销营业执照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在未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可限制其对外投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限制的原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人员依法进行限制;公开违法记录并选择典型予以公示。
据介绍,企业信用分类主要采取微机自动分类的机制,即由微机系统依据最新产生的数据信息自动进行适时分类和类别调整,实行智能化管理,其中B、C级信用类别的提升须满足上一类别的全部条件,A、B、C级信用类别的降低则只需符合下一类别的单一条件。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目前,这一分类监管办法已在市北工商分局、李沧工商分局和胶南市工商局进行试点,从8月1日开始,将在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开。(刘锟锋袁丽秋)